第三百五十五章 无名之辈,雨中的仰望_偷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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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五十五章 无名之辈,雨中的仰望

  我又想起了宁挽澜,从出生开始就和我们是两类人。

  李华不乏感慨地对我说道:“飞哥,我在想啊。”

  “如果你出生在军区大院,在那种环境下熏陶长大,又去部队摸爬滚打几年,会不会比宁太子还耀眼?”

  我被他问住了,愣了一下,随后哑然失笑道:“想法挺美好的。随便谁出生在那种家庭,也不可能像我们过得这么窝囊吧?”

  说得不好听一点,我们就是一群丧家犬。

  更可悲的是,能够逃出金陵还靠我的孤注一掷,一把石灰粉一把刀地反扑一口。

  我们没聊太久,都抽完烟后便回车上。

  我给陈龙象发了消息后,便靠在座椅上。

  突然想到点不妙的事情,我当即便对他们说道:“先去金陵看看吧。如果情况不对的话,你们再去别的地方。”

  李华纳闷地问我为什么,我直言不讳,说指不定金陵会比蓉城更危险。

  蓉城有个宁挽澜,这点至少我们心知肚明。

  但他娘的陈龙象到底在金陵得罪过些什么人、又得罪过多少人,我心里真的没底,想想就心慌!

  虽然陈龙象说他还在一天就能镇得住这些人一天,但这个危险分子,指不定哪天就没了呢?

  未曾想我这样的额话未能劝说两人,这两个货反而铁了心表示要跟我到底。李华和三金都服我,说越是这种情况,越不能把我一个人抛下来。

  “你混得好我们就跟你享福,混得不好我们就抛下你跑路?”

  李华骂骂咧咧的:“没这样的道理,老子做不出这种事。”

  三金连连点头:“我也是这么想的。”

  李华继续道:“反正你说那个朋友在金陵很了不得,说不定我们跟着他还能闯出一番天地呢?我们混这条路的,宁挽澜都得罪过了,还有什么场面没见过?”

  三金继续点头:“我也是这么想的。”

  我睨了三金一眼,忍不住吐槽道:“你是复读机吗?”

  三人充满倦意,但却哈哈笑出了声。

  唉,人生难得有这样的朋友。

  苦中作乐,也还过得去。

  我们很快便窝在车里睡了会,大概只睡了一个小时左右,就被杜思成的闹钟铃声吵醒。

  杜思成真是不怕死的开车党,劝他多睡会也不干,说不早点到金陵心里不踏实。

  “道路千万条,安全第一条。”我友善提醒。

  “行车不规范,亲人两行泪。”李华紧跟补充。

  我有点纳闷地看了李华一眼,心说这货搁我这说相声练捧哏呢?

  “去尼玛的,万一在路上被拦下来才真的是亲人两行泪。”杜思成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,我们也就没再劝说。

  蓉城到金陵的距离吧,说远也不远,飞机两小时就能到。

  但要开车的话,就是实打实的一千六百多公里,不耽搁也得将近二十一个小时。

  我们第二天下午才到金陵市秦淮区,已经是“人仰马翻、兵荒马乱”一般的困乏,实在熬不住,腿都麻木了。

  最气人的是,陈龙象不知道在闹哪样,竟然还没回我消息。

  大概是我们来的地方不太对,我也没看到书中“贩夫走卒皆有六朝烟水气”的气象。但总而言之,金陵在我这种没什么见识的货色看来,真的是宏伟、漂亮、繁华。

  蓉城其实也有不少繁华漂亮的地方,比如春熙路一带、天府广场一带。但就我来金陵在车里走马观花所见,感觉金陵繁华的地方好像多了去。

  我实在熬不住了,让杜思成随便找个地方把这辆比亚迪二手车停了。

  想到这里我都想吐槽他,玩个摩托车搞得那么昂贵烧钱,结果小车搞得这么随便。

  不过一想飚摩托车是他的兴趣爱好,也就并不奇怪了。

  往大点说,小车是现实所需、交通方便,摩托车才是他的梦想。

  要是摩托车能上高速,还能搭这么多人,我保准这货塞都要把我们塞上摩托车带过来!

  草,高速公路上载着三个人和一个人质的摩托车,一路狂飙一千六百多公里?

  这么一想还挺惊悚的。

  金陵的车太多了,多到我们找个停车位都搞半天。最后还是停在收费的地方,别人一看外地牌照,张口就是标准地道的普通话:“十元。”

  我颇有点市井小民心态的想蓉城才五块,但还是干脆利落地掏钱,带着他们找旅馆。

  没有我熟悉的苍蝇小旅馆,好像都挺正规的。不管规模如何,至少装修得像模像样。

  问了下价格,一百五一天。

  日哦,我特么不要高档啊,你给我蓉城小宾馆的五十一天行不行?

  当然我也就心里吐槽一句,也没想和两个糙汉子挤一张床,总觉得gay里gay气的。

  开了三间宾馆,我舒服地洗了个热水澡,感觉浑身都轻飘飘的,直接沾床就睡。

  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,猛然醒来的时候,窗外已经没有了日光。

  我睡觉习惯拉上窗帘,这一会便是昏暗至极的景象。

  果然,一个人住最好别在下午睡觉,曾经我在寝室就体会过。

  当醒来发觉已经是夜晚的时候,会有种莫名的孤独感涌上心头。

  而一想到我已经远离蓉城一千七百公里,这种孤独感就更加强烈了。

  人啊,总有那么些时候会是脆弱生物。

  我努力撇下这样的思绪,将窗帘拉开。

  想了想,我给欢欢打了个电话。我说这会我已经在金陵了,让她不用担心。

  总感觉欢欢心情挺复杂的,但也说不上原因,毕竟人家的语气很自然。她叫我好好玩玩,去看看“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”、“埋了朱元璋、孙权、孙中山先生的紫金山”、“秋天层林尽染的栖霞山”。

  本来挺寂寥的感觉,异乡异客,结果愣是被她说得很诗情画意。

  “多拍点照片,给我分享一下呗。”欢欢笑着说道。

  我觉得一下子就振奋起来,跟尼玛接到任务的游戏角色一样,说了声收到。

  挂断电话后,我叫上李华和杜思成,准备去填饱肚子。

  三个一时在郫县道上呼风唤雨的黒社会,走在街上都没人多看我们一眼,排队买个鸭血粉丝汤还被人给插队了。

  端着打包在纸碗的热乎鸭血粉丝汤,我们迎着突然下起的小雨,快步跑到商店门口躲雨。

  我吃着鸭血粉丝汤,看着外面的雨势,还有淅沥雨景中一眼抬头望不到顶的高楼,突然就愣住了。

  “难道我要这么仰望一辈子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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