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2好基友,好朋友_全职军医[未来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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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好基友,好朋友

  趁着金轩的压制略有松动,巫承赫奋力将他从身上掀翻下去,爬起来拔腿就跑。(小说文学网)巴巴里狮子与金轩意念相通,立刻冲上来挡在他面前,肩部高高耸起,发出威胁的唬声。

  “走开!”巫承赫厉声喝道,无视它寒光熠熠的獠牙,一个凶狠的暗示直接糊了上去。巴巴里狮子瞬间怂了,夹着尾巴小步跑开。

  巫承赫慌不择路地往前跑了两步,肺部开始发出剧痛——那些产生氧气的蘑菇只有一米来高,他的身高却将近一米七,之前躺着还不觉得,一站起来便觉得憋气。

  但他并没有留意到高度和氧气含量之间的关系,他已经被金轩那一舌头舔得吓破了胆,宁可窒息也想立刻离开他的攻击范围,然而剧烈运动耗氧量极大,他没跑多远就开始窒息心慌,眼前甚至冒起了星星

  不行,得回去取头盔……巫承赫感觉再这么下去他得先憋死,于是只好又折回去,一边心惊胆战接近金轩,一边注视着他凝固的身体,祈祷他被自己刚才那一下攻击定住得够久,不会这么快醒来。

  堪堪走到离金轩两米远,巫承赫已经缺氧缺得快要晕过去了。他伸长胳膊,用手指勾住头盔的挂绳,试图将它拖过来。头盔和地面摩擦发出细碎的响动,在静夜中分外分明,金轩瞬间被惊动,高大的身躯猛地一颤,口中忽然发出一声历喝:“啊!”

  他这一声喊得极其惨烈,仿佛连胸腔都震裂了似的,即使在稀薄的大气中,也传得极为悠远。巫承赫心头一震,腿一软差点摔倒,胡乱将头盔往头上一扣,转身就跑。

  金轩喊完,爬起来试图追他,但因为之前受到思维攻击,行动不协调,踉跄了一下便摔倒在地,发出一声闷响。

  巫承赫跑了一段,听到身后传来金轩痛苦的喘息,间或还有巴巴里狮子难过的呜呜声,忍不住回头,只见金轩倒在地上,身体蜷曲,四肢抽搐,仿佛正在忍受剧痛。他的狮子也是一样,趴在他脚边哀嚎着,用脑袋蹭他的小腿,企图寻求主人的安抚,但却得不到任何回应。

  他们眼中红雾弥漫,隐隐有点泛紫,巫承赫知道那是狂躁症恶化的表现,他刚才的思维攻击加重了金轩的狂化,他正在用潜意识的理智压制狂躁。这种压制注定起不到什么作用,没有向导的帮助,他几分钟内就会彻底丧失理智,攻击周围任何可能的活物,严重的话还可能掐死自己的量子兽,进而结果他自己。

  “不能这样……”巫承赫的脚步停了下来,喃喃自语,“没有平衡剂,他会死的。”

  向导与生俱来的治愈渴望渐渐在内心升起,巫承赫看着金轩抽搐的身体,不由自主往他走去。他无法坐视金轩自我毁灭,金轩爱着他,不惜用生命去救他,掉到小行星是因为他,狂躁症发作这么严重也是因为他的攻击。如果他晚来一点,金轩也许能自己撑过去,但现在……不可能了。

  “我不能看着他死,我得救他。”巫承赫对自己说着,走近了金轩,竭力控制着自己发抖的双腿,跪在他身边,将头盔摘下来。

  半狂化的金轩抬起头,血红的双眼瞬间便攫住了他,钢箍一样的大手抓住他的上臂,狠狠将他扑倒在地。

  巫承赫能感觉到金轩的挣扎,漆黑的夜里,他依稀看到金轩眼中红雾时涨时缩,那是理智和兽性在搏斗,金轩在这种时候依旧记得自己的誓言,记得答应过他,不在追上他之前碰他。

  这样就足够了,他也不是愿意的,一切都是天意……巫承赫挣开一只手,扯开自己的衣领,扬起脖子,将喉咙送在他面前。

  “标记我吧。”他扣住金轩的后脑,将他的头压到自己脖子上,“只有这样我才能救你。”

  向导可以用思维触手攻击异能者的意识云,可以操纵他们,甚至可以杀死他们,但如果想要潜入他们意识深处,抚平他们的狂躁症,就必须和他们建立标记关系。

  向导身上有好几个可以标记的部位,鼻尖、喉咙、胸部……异能者可以通过触碰这些部位,将自己的唾液、汗液留在上面,渗入向导的身体,以建立临时标记。临时标记的时效视部位和渗透深度的不同而不同。

  而如果要建立终身标记,异能者则必须在引发结合热的情况下和向导性|交,这样建立的标记将是牢不可破,伴随终身的。异能者一旦和某个向导终身标记,生命将会和其绑定,一旦向导死亡,异能者也会随之死去。反之,向导亦然。

  这也是为什么异能者会用生命保护向导,甚至不惜将其圈禁在身边的原因——一方面是为了爱,另一方面是为了彼此的安全。

  八天前,在蚱蜢空间站,金轩忍不住亲了巫承赫的鼻尖,少量唾液渗入他的毛孔,等于建立了一个虚弱的临时标记。这就是为什么巫承赫之后恍恍惚惚总觉得对他有好感的原因,也是金轩在遭遇危险之后,巫承赫会梦到他出事地点的原因。

  但这标记太虚弱了,几天之内就会自然失效,此时此刻,巫承赫想要用自己的意识力抚平金轩的狂躁,就必须让他对自己建立更深层次的标记。

  “来吧。”他抚摸金轩的头发,在他耳边低声说着,“标记我。”

  未成年的向导除了初潮不会散发信息素,但那美妙的气味早已烙刻在金轩的大脑当中,一旦看到巫承赫,摸到他,闻到他的体味,那种气味就会条件反射一般出现在脑海里。此时此刻,当巫承赫将雪白的脖颈送到他面前,金轩仿佛又嗅到了那个雨夜曾让自己血脉贲张的信息素,立刻张口咬住了他。

  那是毫无瑕疵的,一个从未被触碰过的向导的喉咙,有着令人痴迷的热度,皮肤细腻而光滑。金轩贪婪地亲吻他的喉结,用嘴唇摩擦,用舌头舔,让自己的唾液渗入他的毛孔。巫承赫的身体神经质地颤抖着,因为紧张间或咽一口口水,喉结因此微微滑动,像试图逃走的小耗子。

  金轩咬住他的喉结,用牙齿啮咬玩弄,因为太过激动,控制不住咬破了他的皮肤。细小的血滴从伤口渗了出来,吸进嘴里,有一股带着腥味的甜,令人更加悸动,恨不得将他整个人都吞下去,永远占有,不让任何人看到。

  巫承赫感觉炽热的电流从颈部散开,直击心脏,导致浑身都酥麻起来,下腹抽搐,竟然有种自渎的快感,又羞耻又愉悦。他猜测标记已经建立,不想再深入下去,便抓住金轩的头发将他推开,一边喘气,一边用手背擦拭脖子上残留的血丝与唾液。

  稀薄的氧气中氤氲着腥膻的气味,暧昧而危险,巫承赫不知道这么短的时间内标记是否能够奏效,但他没有时间了,在金轩回过神来之前,他控制自己的思维触手轻轻靠近金轩的意识云,然后戳了进去。

  和上次不同,这次金轩异常安静,也没有痛苦的表情,只是迷恋地看着他,高大的身躯覆在他上方,修长的手指抚摸他的额头,他的眼睛,停留在他的嘴唇上,轻轻摩挲。

  当金轩再次吻他的时候,一股极为柔软的情绪忽然在心底漫开,巫承赫想要扭头躲开,但只是想想而已,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,只能被动承受他的吻,张开嘴让他的舌头滑进来,舔舐自己的牙齿、上颚,以及最为敏感的舌根。

  口水不由自主地溢出嘴角,巫承赫下颌酸麻,完全没有觉察。他闭着眼睛承受金轩凶猛的湿吻,无法拒绝,无法反抗。他知道那是临时标记发挥了作用,他在放纵标记了他的异能者,在臣服于他。

  这种感觉并不难受,但也不见得多么美好,尤其对一个男人来说,巫承赫一边沉溺于被索取的欢愉之中,一边警告自己这只是治疗,只是一个医者应尽的责任,只是报恩。

  他迫使自己冷静下来,侵入金轩的意识云,与他融合,感受他炽热的大脑,他的喜怒哀乐,他心底的阴影,他偷偷藏起来的小秘密。

  标记状态的异能者在向导面前毫无保留,连最私密的记忆都不可能隐藏,金轩整个大脑变成了透明的,巫承赫的触手徜徉在他的意识云里,精确地扑灭那些躁动的火星,顺便也看到了他的思想:他对哥哥的崇拜,对老师的尊敬,对自己的爱,对汉尼拔的讨厌……还有他那些莫名其妙的信仰,民主思潮、宇宙和平、联邦统一……

  巫承赫到后来都崇敬起他来,万万没想到他情操如此高尚,以前那些奇形怪状的表演竟然蕴含着如此高大上的思想性。

  当然,那些关于养蘑菇种田打猎,以及生孩子建立政权之类的念头,就不用提了。

  到最后巫承赫只有无力地感叹:神啊,这货脑子里到底都装了些什么啊!

  金轩的狂躁症正在缓解,但他整个人并没有清醒过来,而是从狂躁直接跌入欲|望的狂潮。他吻了半天,终于依依不舍地松开了巫承赫的嘴唇,然后决定进行下一步的侵略。他开始扒巫承赫的衣服,扯开他衬衫胸口的纽扣,抚摸他清瘦的胸膛,搓揉他的小豆子,并在它挺立起来以后试图含进自己嘴里。

  “你够了!”巫承赫虽然年纪小,但身体很正常,被他这样又亲又搓,都有点硬起来了,收回思维触手,努力拨开他的脏手,“滚去睡觉,你已经好了!”

  金轩眼中红雾渐褪,只留下薄薄一层,理智正在回归,却并未完全醒来,被他打断,迷茫地抬起头来,顿了顿,又来亲他的嘴。

  “啪!”的一声,巫承赫无奈糊了他一个巴掌,将他从身上掀下去,掩住衣襟,喘息道:“去睡觉!”同时一个思维暗示丢了过去。

  金轩有点茫然,在“终身标记”和“听老婆话”之间纠结了一下,选择了后者。

  “嗷呜!”巴巴里狮子发出了一声恨铁不成钢的哀嚎。

  狂躁症彻底消失,筋疲力尽的金轩躺在一株大蘑菇下静静睡去。巫承赫爬到河边洗了把脸,用清水搓洗自己的脖子,但始终觉得喉咙上残留着金轩的唾液。

  被标记过的部位热热的,摸上去有点发麻,巫承赫抚摸颈部,发现锁骨中间出现了一粒小小的凸起,痒酥酥的像被蚊子叮了。打开智脑用全息镜面观察,看到那里长出了一个突起的小红点,有点像朱砂痣。

  那是被标记的征兆,什么时候这个朱砂痣消失,什么时候临时标记才解除。巫承赫叹了口气,擦干脖子,系上纽扣,他不知道金轩醒来以后会怎么样,会不会利用临时标记的效力提出某种过分的要求,如果真要那样事情将会很麻烦——他的思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向金轩臣服。

  事到如今,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……巫承赫愁眉苦脸回到蘑菇底下。金轩还在熟睡,额头有细汗渗出,巫承赫给他擦了脸,解开他衣服检查他胸口——刚才两个人贴着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,金轩的肋骨有骨裂,肺部可能也有擦伤。

  金轩的皮肤是漂亮的小麦色,紧紧绷在肌肉上,并不光滑,摸上去有细小的颗粒,不知道是天生的,还是因为纹身。巫承赫摸索着给他用了一些促进骨质生长的喷剂,又在淤青处给他抹了一些药膏,然后替他穿好衣服,摆正身体。

  他做这一切的时候,巴巴里狮子崇拜地看着他,仿佛为主人有这样一个能干的向导而感到幸运,或者它一直担心着脱线的主人哪天会被反对者套上麻袋痛殴,而现在总算有人能给他善后了。

  “过来。”巫承赫收拾完金轩,冲狮子招手。狮子受宠若惊,愚蠢地向身后看了看,确定没有别人可以被召唤,才同手同脚走到了他面前。

  “想见它吗?”巫承赫问。

  狮子秒懂,忙不迭地点头。巫承赫从耳背上将小灯泡拿下来,递过去。

  狮子:“……”

  清风吹过,发出轻微的哨声,狮子呈石化态蹲在巫承赫眼前,连眼球都凝固了。小灯泡不安地挪动了一下,怀疑自己被嫌弃了,立刻不高兴地掉了个头,沿着巫承赫的手指往回爬去。

  “喂。”巫承赫弯了弯手指,将它往狮子那边送了送,它立刻用所有的脚把他的手指抱紧,然后化成半透明的颜色,在身上显出一排蜡烛。

  居然还会给它自己点蜡了……巫承赫哭笑不得,也知道自己的量子兽太奇葩了,普通人很难接受,于是叹了口气,将它收回来。

  “嗷~”狮子发现毛毛虫被没收了,立刻像被燎了鬃毛一样跳了起来,前爪趴地,拼命给巫承赫摇尾巴。

  “你不讨厌它?”巫承赫略诧异。狮子忙不迭地点头,就差给他跪下了。

  “好吧。”巫承赫将小灯泡再次送到它面前,“认识一下,它叫小灯泡,是我的量子兽。”

  “嗷呜!”狮子抬起左前爪,小心翼翼去摸毛毛虫,但它的毛爪太大了,幼细的毛毛虫比在跟前简直像一根剔牙剔出来的肉丝,它拿都拿不起来。

  “给你摸一下。”巫承赫将手指搭在它爪背上,示意小灯泡自己爬。

  小灯泡现在可抖起来了,抱着他的手指不松开,连理都不理蠢狮子,背上一行弹幕滑过:“奏凯奏凯奏凯……”

  “它又不识字!”巫承赫翻个白眼。小灯泡想了想,换了弹幕,改成一长串大便。

  巫承赫被它气死,无奈对狮子道,“它生气了,不想理你。”

  狮子傻眼了,皱着鼻子凑近他的手,喉咙里发出讨好的呜呜声。

  结果小灯泡抱手指抱得更紧了。

  “改天再一起玩吧,它很傲娇,我也没办法。”巫承赫刚要收回手指,小灯泡忽然愤怒地咬了他一口,然后屈身一弹,跳到了狮子的毛爪上。

  “……”巫承赫被自己叵测的毛毛虫彻底打败了。

  巴巴里狮子也被软萌的小灯泡打败了,它还从没接触过如此娇小的量子兽,半举着毛爪,小心翼翼将它捧在爪背上,都不敢动了——这么小踩死了肿么办!

  小灯泡仰头看着对它来说大到望不到边的小伙伴,也有点郁卒,于是它顺着狮子的毛爪开始往上爬,一路爬到了它脸上。

  巴巴里狮子整只都凝固了,只有眼球灵活地转动着,看着毛毛虫从自己的左脸爬到额头,又爬下鼻梁,最后停在鼻头上……于是它变成了斗鸡眼。

  看着两只萌宠(好吧毛毛虫什么的勉强也算)愉快地玩耍起来,巫承赫有种嫁女儿的失落感,又有点高兴,叹了口气,回头走到金轩身边坐了下来。

  大蘑菇底下氧气充盈,巫承赫长途奔袭十几个小时,早就累得狠了,此刻放松下来,便不由得想睡觉,刚刚闭上眼睛,身体就滑落下去,躺在金轩身边睡了过去。

  睡梦中的金轩抬了一下手臂,将他拥在自己怀里,仿佛生怕他跑了似的,而后用下巴抵着他额头,发出满足的鼾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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